一名小伙子自己本是债主,却因为非法讨债进了班房,有理变无理,让这名债主犯罪嫌疑人后悔连连。
井陉县李某与栾城区西营乡王代梅村王某以前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但近年因债务**,双方**,并对簿公堂,目前**正在以民事**审理之中。李某等不及**判决,私自于今年11月5日16时许、11月9日14时许、17日16时许,连续三次用油漆在王某家的大门上和墙上刷上“欠钱不还”等字样,门两侧墙上也被刷字,严重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2014年11月17日李某第三次在王某家喷漆写字时,被王某当场发现并**。
**出警后,经深入调查,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后,告知李某,他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时李某才如梦方醒,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律是公正的,日前,栾城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提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索要债务时,更需依法行事。首先要及时保留相关的物证、书证,同时要以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和欠债方交流,对“赖鬼”更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千万不可以泄私愤的方式,来逼债、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