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讨**放**,丽水一名绰号“老狐狸”的男子竟然纠集另外4名帮手非法拘禁债务人及其女儿。11月15日下午,丽水市莲都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老狐狸”吴某等5名被告人因非法拘禁罪分别被一审判处****十个月缓刑二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青田籍的王某现年37岁,离异后与女儿共同租住在莲都。去年7月14日下午,喜好**的王某在一个**内向一名绰号叫“老狐狸”的男子借了15000元作赌资。本想着大赚一笔的他不料输了个精光。结果,原本家境不宽裕的他根本无力归还借款。
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老狐狸”一伙找到了王某的租住处,将王某及其女儿带到市区一家宾馆的房间内,不允许他们离开宾馆以及与他人联系。一直到次日早上9点左右,王某趁“老狐狸”他们要求他打电话找人送钱之际,让朋友帮忙报案。后**上门询问,王某趁机带着女儿溜开,“老狐狸”等人碍于**人员在场,不敢追赶。回家后,王某立即将女儿送回老家,并换了住处。
7月17日晚上20点左右,“老狐狸”一伙再次在某招待所“巧遇”王某,随后便强行将其拉上车带到郊区一个小山坡上进行殴打和侮辱,威逼其立即还钱,造成王某轻伤。
事后,“老狐狸”五人害怕受到法律制裁,主动到**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王某住院费及补偿款**币19000元。但是,**讨债的“老狐狸”五人因已经触犯刑法,不得不面临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