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不当心丧失了,很可能债务人就会借此认账不愿意承当还钱的义务。因而债权人在丧失借条后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本人的合法权益。
一、没有借条,找证人
案例:
被告李女士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思索是熟人,李女士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依照商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阐明。又过了很长时间,李女士看到王某还没有还钱的意义,就找到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李女士屡次催要此款,王某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告上法庭后,王某辩称:我只欠被告400元钱,曾经还给他了,如今我不欠被告钱了。
公堂之上,被告李女士为证明本人的主张,向**提供了廖某的一份证言作为证据。被告王某对此份证据提出异议。**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传唤证人廖某到庭,当庭陈说作证,并经双方当事人停止指证。最终,**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实行还款义务,应承当相应的民事义务。**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李女士借款 1100元。
法律评论:
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实行还款义务,应承当相应的民事义务。借条和证人证言都能够作为证据运用,其效能主要看能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状况。司法理论中,所以假如有证人能够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能够作为证据来运用。
二、没有借条,录音
案例:
“她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这里有录音。”听到媳妇向法官说“从未借过钱”,婆婆陆某即刻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呈给法庭,当庭戳穿了欠钱媳妇的谎话。婆婆陆某表示,媳妇沈某去年8月与儿子结婚前,曾向她借款3万元,但当时思索到行将成为一家人,就没有好意义让将来媳妇出具借条。婚后,陆某屡次向媳妇沈某暗示欠钱之事,媳妇都佯装不知。庭审中,媳妇沈某辩称,她从未向婆婆陆某借过钱。听到媳妇一如往常的承认,婆婆陆某当即向法庭提供了她与沈某的电话通话录音、电话详单、**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据此作出判决,媳妇沈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出借婆婆陆某3万元。
法律评论:
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明。媳妇沈某以不记得为由承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停止技术审定。而婆婆陆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系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能。
三、借条丧失后四招讨债
案例:
3年前,刘某因购置农用车向我借钱3.5万元,如今到了还款期限,我屡次催要,他总是推托拒不还款。我打算**,但我找不到借条了,请问我该怎样办?
法律评论: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丢失,就不要仓促向****。由于一旦对方察觉借条丢失而认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益。那么借条丢失了,有没有弥补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依据相关状况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工作,不要让对方察觉借条曾经丧失;
其次,可态度沉着地请求债务人订立还款方案或签署还款协议,只需对方肯于订方案、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承受这个请求;
第三,请理解状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明资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需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第四,拜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说话笔录。对方在没有察觉借条丧失的状况下,常常认账,他会把精神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以上虽然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提供的**书等书面资料,可构成一个“证据链”,置信能感动法官。